翻來覆去

  
林肯當律師時,一次作為被告的辯護律師出庭。

原告律師在法庭上把一個簡單的論據翻來覆去地陳述了兩個多小

時,講得聽眾都不耐煩了。

好不容易才輪到林肯上台替被告辯護。他走上講台,先把外衣脫下放

在桌上,然後拿起玻璃杯喝了兩口水;接著重新穿上外衣,然後又喝水。

再脫外衣。這樣反反復復了五六次,逗得法庭上的聽眾笑得前俯後仰。

林肯一言不發,在笑聲過後才開始他的辯護演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