懲一儆百

  
兩位英國法官夜間在街上騎自行車,因為車上沒有燈,被警察抓住了,結果案子移送法院審理,開庭前,兩人約好,互相審判對方的案子。

第一位法官認了罪,被判罰一英鎊。第二位法官也認了罪,但卻被罰1O英鎊。這一來可氣壞了第二位,他大聲說:“太不公平吧!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的嗎?”

“我知道,”那位同僚說,“但是這一類案件實在太多了,今天本案已是第二件,不得不懲一儆百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