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結果

  
那斯雷丁當了大法官,有甲乙二人來打官司。甲說乙咬傷了他的耳朵,要求乙賠償,乙卻說沒有他的事,那是甲自己咬的。那斯雷丁宣布休庭,然後回到休息室,用了一個鍾頭的時間,試圖咬自己的耳朵,結果只把自己的前額弄出一塊青紫來。於是此案判決結果如下:如果甲的額頭有一塊青紫,那就是他自己咬的,否則就是乙咬的無疑!